机型仪表设备代码,连线飞行必读

管制,飞友们: 很多飞友在连线飞行,发送飞行计划,填写机型时,往往不知道如何正确填写机型代码,或者随意填写。这里我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机型设备代码的有关说明,也请各位管制仔细阅读。 根据FAA美国联邦航管局7233-1号文件,ICAO国际民航组织4444号文件的规定,飞机代码一般由机型+设备后缀组成。 而在连线飞行时,你填写机型的时候可以考虑把相对的设备后缀代码加进去,有关教程在VATSIM欧洲分部里面的文件(链接),VATSIM官网(链接)有说明下面我先给飞友一个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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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张截图来自VATS-SPY上的数据,很显然,这名飞行员正确填写了飞机机型 H为Heavy   包括B747, B777, B767, A340, A330, MD11 等机型 ,有关根据尾流而进行的分类请点击这里特别说明的是,只有机型为H,S(super,A380)时,才要在机型前加代码,如H/744  H/773 等 而中型机,轻型机,是不需要填写的 继续来看这张截图 Aircraft Type里面 为H/B773/Q    H已经说过,重型机的意思,B773是波音777-300,而后面的代码Q,则是今天我们着重探讨的内容

 

我们现在还没有民航局对这方面的要求,但是以下是FAA对飞行计划的要求。也是在V网上填写飞机机型后面写的编码。不少现代民航客机拥有FMS、GNSS和RNAV装备,而在FS里面所有飞机也可以当作RVSM认证。 比如你飞的是塞斯纳182,配备基本VOR导航仪器和C模式应答机就是 C182/A 如果飞机在计划里面设备代码没有说配备高级RNAV是不能飞RNAV进离港。管制要留意一下,如果一架B738/A (虽然没什么可能)向你申请放行,你也不可以给他发个RNAV 离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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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飞友在连飞过程中注意此细节,填写机型类型+机型代码+设备代码,如H/B773/Q

 

 

 

 

原贴由Jason Choi补充

 

感谢楼主 学习一下

请问一下,例如777,有FMC,有RNAV能力,有RVSM认证诸如此类的条件的时候,为什么FP里只是H/77L/F,只显示有FMC这一项呢?其它的项目什么时候该添加?什么时候不需要添加?

不飞RVSM空域的话,就不用写/K 了,这个是我的个人估计。

刚刚重新看了下表格,才发现原来都是递进的…也就是只要其中一个后缀就可以了…谢谢你的回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