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分享)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(征求意见稿)

  1. 背景
    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是保障飞行安全的生命线,是管制员与飞行员之间信息沟通的核心方式。随着我国民航事业的迅猛发展,航班量持续高位运行,空域结构日趋复杂,对空地通信的准确性、规范性和高效性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。2003 年发布的《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》(MH/T 4014—2003)在过去二十多年间虽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其内容已严重滞后于当前及未来的运行需求,特别是在涵盖如 ADS-B(自动相关监视广播)、PBN(基于性能的导航)等新技术应用,以及适应缩小垂直间隔(RVSM)、高级场面活动引导与控制系统(A‑SMGCS)等新运行模式方面,已显得力不从心。此外,其与国际民航组织(ICAO)及其他民航发达国家近年更新的通话标准存在差距,不利于国际航班运行的顺畅与安全。因此,为从根本上解决现行标准滞后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运行瓶颈,确保空中交通的安全与高效,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会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,在深入研究国际民航最新规范并结合国内运行实践的基础上,于 2019 年正式启动了《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》的全面修订工作。
  2. 目的
    基于此背景,本次标准修订的核心目的在于构建一个科学、统一且具有前瞻性的现代化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体系。其旨在通过使用规范、严谨、无歧义的中英文用语,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沟通误解导致的人为差错风险,从而坚实地保障飞行安全。同时,新标准致力于适应大流量、高密度空域的运行环境,通过优化通话逻辑、缩短通信时长,有效提升空域容量和航班正常性。更为重要的是,它将近年来涌现的各类空管新技术、新程序全面纳入标准,为智慧民航和现代化空管体系提供坚实的术语支撑,并全面对标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标准与建议措施,推动我国空管标准体系与国际先进水平的深度融合。
  3. 意义
    新版《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》的制定和实施,是我国空管体系迈向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,具有深远意义。它不仅为我国航空安全提供了更为坚实的通信保障,是落实“安全隐患零容忍”要求的关键举措,更是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、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和高效出行需求的内在要求。新标准兼顾了国际规范与国内实践,既体现了全球视野,又立足于中国民航的运行特点,通过标准化的指令提升空管运行效率。它将为我国民航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,并通过动态修订机制,为我国空中交通的安全、高效和智能化发展提供长期且可持续的制度支撑。
    ——民航行业标准《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》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
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(征求意见稿).pdf (2.5 MB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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